|
Sony Hong Kong 以「索尼香港」作為中文商業名稱
|
< 返回
|
2009年3月31日
Sony Hong Kong今天宣佈,由2009年4月1 日起採用「索尼香港」作為公司的中文商業名稱。
是次統一中文譯名是根據Sony全球品牌指引而實行,令公司的品牌管理更趨完善;「索尼香港」適用於Sony在香港的業務。
Sony Hong Kong已在商業登記證上加入「索尼香港」為中文名稱,而在公司註冊處所登記的其他資料,例如英文公司名稱(即Sony Corporation of Hong Kong Limited)等,則保持不變。
< 返回
|